尊敬的投资者:
公司将于2023年9月11日起,对投资者融资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该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立合约及存量合约,具体如下:
1、对于正式实施后的新开立合约,适用于投资者合约开立时公司官网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
2、对于正式实施前的存量合约,如存量合约的融资保证金比例高于2023年9月11日公司官网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则将统一调整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官网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
3、上述内容调整后,请投资者及时关注融资保证金比例及可用保证金余额的变动情况,具体查询路径:融资保证金比例:长江证券官网-证券金融-融资融券-业务数据查询-标的证券及保证金比例;可用保证金余额:长江e号-交易-信用-可用保证金。
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融券工具,理性投资交易。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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