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更新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2026年6月5日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我公司对照更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股票上市时间短、自由流通量低、限售股大量解禁等情形的风险提示。新版《风险揭示书》自2026年6月8日启用。
根据相关规则,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有关风险,仔细阅读并签署委托协议和新版风险揭示书。我司客户此前已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并签署旧版《风险揭示书》的,不需重新签署,请您仔细阅读新版《风险揭示书》内容,了解相关风险特征,特别关注新增“部分港股通股票上市时间较短,且上市时自由流通股份较少,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股价较大波动情形”,“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后还可能因大量减持出现股价较大波动情形”等风险提示内容。若对修订内容无法理解或无法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损失,请不再参与相关交易并书面告知您的客户经理或开户营业部。
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2026年6月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2026年6月修订)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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