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北交所债券交易权限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已发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配套各项业务规则,正在开展信用债市场建设。我公司已落实《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北交所债券专业投资者权限。北交所债券专业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与沪深债券专业投资者一致。符合准入条件、且风险承受能力为C3稳健型以上的普通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可以到我司任意营业网点申请开通债券专业投资者交易权限,我司将在完成相应核验程序、适当性匹配、签署债券市场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后办理权限开通。
根据北交所相关规定,为了便利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债券市场,对于已开通上交所或者深交所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权限的投资者,在开通北交所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交易权限时,无需再次履行资产、投资经历等资格核验程序。适当性匹配、风险揭示及风险揭示书签署环节不变。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相关事项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开户营业部,致电95579。
北交所债券业务规则详见北交所网站:https://www.bse.cn/important_news/200019250.html
附件: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市场投资者风险揭示书.docx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网站财经资讯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长江证券力求但不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相关内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长江证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