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指定交易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指定交易协议》进行了修订,自2025年6月23日启用。
如您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亲临我公司任意分支机构书面提出。若您在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则表示您同意遵守并履行新版指定交易协议。
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95579或开户营业部。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厚爱,长江证券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易协议【2025年修订版】.pdf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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